南海網海口7月30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周靜泊)日前,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佈了幫助重災區居民重建房屋的優惠政策,該項政策令政府認定的重災區鄉鎮的公積金繳存職工,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公積金賬戶中全部餘額用於本人房屋重建、修繕、租賃等方面的支出。非重災區但受損嚴重的繳存職工也可參照執行。7月30日,公積金管理局耿滔副局長進一步解釋了優惠政策的適用人群和申請所需材料。
辦理時間:2014年7月29日~9月30日
優惠政策適用人群:
A類:經海口、文昌、澄邁等市縣人民政府認定的災情嚴重的鄉鎮(農場)等因颱風受損嚴重的重災區公積金繳存職工。(當地政府或民政部門稍後會發佈倒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名單,列入名單即意味著符合資格)
B類:非重災區但受損嚴重的公積金繳存職工。
所需材料:
A類人群: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住房公積金餘額單
3、個人身份證明(配偶附婚姻證明)
B類人群: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住房公積金餘額單
3、個人身份證明(配偶附婚姻證明)
4、房屋權屬證明
5、鄉鎮政府或縣一級民政局出具的房屋受損證明
6、鄉鎮政府或縣一級民政局核准的房屋修繕預算
A類人群可一次性提取全部公積金餘額。
B類人群可按鄉鎮政府或縣一級民政局核准的房屋修繕預算金額提取公積金。
辦理地址:各市縣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海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海口市金貿西路6號金山廣場一樓服務大廳
咨詢電話:66799772
文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文昌市文城鎮文建路121號文昌建設銀行營業部四樓
澄邁縣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澄邁縣金江鎮文化北路中國銀行綜合樓三樓
“因颱風影響造成自住房屋損毀的重災區中低收入繳存職工且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給予3年貼息,貼息額度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管理辦法》的最高限額執行,即一年2200元。”耿副局長說。
中低收入繳存職工: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計算得出的月工資低於當地市縣社會平均工資標準,且購買的房屋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職工。 (原標題:海南臺風重災區職工可提取公積金全部餘額修繕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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